
南辰上中学的时候就是一个混子,还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混子。高中都没考上,在这个年代还能有什么作为。除了有一张好看的脸蛋,什么都没有。整个人可以说无药可救,抽烟,喝酒,打仗,还有处对象都是常事,玩得还很开。林笙是一个目标清楚的人,她知道她想要什么,就会一直做下去,她不会做让自己没有把握和保障的事情。"南辰,若是四年后,你能有给我想要的生活,我就去找你。”"好”他们有一个约定,“南辰无论你做什么,只要我去S市,打车说去南笙,能找到你就行,找不到就算了。"南辰开了一家叫南笙的夜店,只要你在S市打车总会知道的。以你的姓,冠我的名。我能找到成功的你,那我就跟你走。南辰把林笙当作信念,当作午夜梦回的思念走了四年,不择手段的走了四年。林笙抛弃他的过去,这四年无论他做什么,我都相信他那是为了让我走到他的面前。什么喜欢,什么暧昧,什么欢爱,什么感情在林笙面前,南辰都认为那是一个屁!他身上没有干净的地方,心也不见得有多干净,但是唯一能干净点的地方装了林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