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末世来临24(第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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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竟之前离歌不知道这个男人特么的是个精分,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他这个算神经病,但是自从离歌死后成为任务者,还能用科学解释吗?
世界之大无奇不有,精分并不算是精神病。
离歌心里做好决定咬了咬牙:“系统,给我来一支麻药。”
系统:“10积分,要不要?反正末世这种东西已经过时了,有治愈系以后根本不需要再动手术。人类进化体质也上身一个层次。”
离歌一边胡乱揍这达奚:“这么贵,你怎么不去抢。”
系统:“爱要不要,你眼前这位现在可是第一位进化的新人类,而且还是丧尸王,你现在打他只不过是挠痒痒,过一会就恢复过来了。我们的口号是,商城出品,质量保证!”
离歌:“快点拿来,打得我手也很累。”
——叮,扣除10积分,余额3990分。
又白做任务了。
离歌接过用针筒掀开被子,发现达奚眼镜不知道跑哪里了,头发也是乱糟糟的,感觉呼吸不过来似得。
离歌也不管那么多,直接抓着他的大手往手腕的静脉打入麻药。
过程只用了几秒钟,达奚就趴在床上睡着了。
离歌把针筒随手丢在垃圾桶里,
又把达奚翻过来让他平躺在床上。
离歌直视着闭着眼睛的达奚,脸色有些潮红,被闷的。
离歌:“系统,s市有没有研究所。”
系统:“有啊,你根本进不去,人家现在专门有人把守,指纹也是入库的。”
离歌:“所以我还是得去a市研究所。”
早知道达奚是丧尸王离歌也不用跑来跑去的了,还有两个多月,就是世界崩溃的时候,在男女主跟达奚之间,离歌选择了达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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